环保科研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想遵循原则 |
针对我国现行环保科研体制存在的问题,环保科研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国家支持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 环保科研确实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活动,国家应该给予必要的大力支持。但是单纯靠国家的支持是不够的,满足不了环保科研大发展的需要。还必须要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科技的发展,把政府和民间的力量结合起来,环保科研的发展才是有生命力的。环保科研体制改革要创造两者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的机制。 2.国家宏观需求和环保市场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宏观的、战略上的环保科研是环境管理和决策的需要,针对实际环境问题的研究是市场的需要。环保科研体制的改革,要有效地调整这两者问的关系,使宏观的需求和市场的需求得到最大的满足,杜绝过去环保系统的科研队伍只重软课题研究,重环境影响评价,而不注重环境保护硬技术研究的问题。 3.环境科技开发和环保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环保科研体制改革,要从组织结构上解决科研和产业脱节的问题,真正使科研单位从单纯的事业研究单位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变成有独立地位的社会法人实体,面向环保产业市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在科技与产业的结合中发展壮大。 4.科研层级与相应功能配套的原则 现在环保系统的科研机构从上到下按行政区划设置,上下各级科研单位任务基本一样,主要搞环评。这样相互之间争任务抢课题,造成很大矛盾。按照科学配置的要求,重叠设置的机构,或撤销、或合并、或改制,使环保科研机构精简优化,在职能配置上,不同层级的环保科研机构应有不同的功能分工,这样才能突出重点,任务明确,减少浪费、提高效率。环保科研体制改革要针对这种情况促使环保科研队伍进行结构性调整,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配套的环保科研队伍体系。 按照上述四项原则,环保科研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架如下: (1)环保科研队伍体系主要形成为两大功能群。一是为国家环境管理决策服务所进行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环保科研,即环保软课题的研究;二是为解决实际的环境问题所进行的应用技术研究,即硬课题研究。 (2)要选择具有较强能力的研究单位,选择一批高素质的人员,进行重新组合, 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形成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的环保科研队伍,承担国家相应的研究任务;其他的环保科研机构,不论属于哪个行业、哪个部门,一律与原行业部门脱钩,转变成科技型企业,或者与现有的环保企业进行组合,成为企业的一部分,主要负责开发解决具体环境问题的应用技术,进入环保产业市场凭借实力去竞争和发展,为保护环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为国家环境保护宏观管理和决策服务的环保科研队伍必须小而精,科研任务和所需经费由国家解决,但在具体运作上亦可引入竞争机制,即实行科研课题招标制。另外,对这些科研单位自发研究的,又能为国家宏观决策所用的课题,国家可以购买其研究成果,使有用的科研成果体现为具体的经济价值,从而鼓励环保研究机构自发地进行环保科研课题的开发研究。对于从事环境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完全面向市场,除对一些新型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能解决难点环境问题的环保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国家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外,主要是依靠这些科技型企业,通过环保技术开发的实力,去参与市场竞争求生存。 (4)无论是为宏观决策服务的,还是为环保应用技术进行研究开发的环保科研单位,都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人才的流动机制和研究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分配机制。尤其是环保应用技术研究单位,更应该把技术应用产生的益效与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 (5)对环保科研成果的评价鉴定,要打破过去完全由专家小组评价的方式,可以采取专家评价和科研成果应用实际效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为环境宏观管理和决策所用的软课题,应以该成果是否为政府所采纳应用来进行评价,结合专家评价做出综合评价。对于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应用技术研究课题,应主要以该技术实际应用的效果,即产生多大的环境和经济效益来评价。建立这样的机制才可能真正促使环保科研为实际应用服务,才有可能促进环保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环保科研体制改革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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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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