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检测标准、规范、有害物质限量10项标准之间的关系与区别
 

    1、相同的控制目标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简称《标准》)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简称规范)以及《有害物质限量》10项标准,都有相同的目标:从控制材料或室内环境主要污染物水平出发,实现控制室内环境质量。

    2、标准法律地位不同

    《标准》(GBT 18883 2002)是推荐性标准,是合同双方约定而自愿实施的。《规范》(GB 503252010)是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从标准的法律地位来看它们的执行力度是不同的。同时,上述两个标准是并行存在、分别执行的,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有害物质限量》10项标准都是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3、标准适用范围不同

    《标准》适用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对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室内环境进行控制。其控制的室内空气质量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表现为交付使用后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的产生和污染物产生量来看;在用的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中,既有建筑物结构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散发的污染,也有设备、家具、电器及生活、办公、人群等产生的污染。一般来说,建筑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会随着时间的延长逐渐减小,而电器及生活、办公、人群等产生的污染则是持续性的,有时后者甚至高于前者。

    《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和装修)的建筑建设中过程控制、工程质量验收。《有害物质限量》10项标准以对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控制为手段,来实现室内空气中污染物的控制。《规范》是工程标准,适用范围是建筑物的工程过程控制,它是从工程的勘察设计开始,到工程的竣工为止的全过程。由此可知,《规范》控制的基本上是各种建筑物结构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散发而产生的污染。

    《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则是对10类具体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检测及限量的标准,是针对10类具体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限量和控制。是实现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物和污染水平的具体控制手段。通过具体材料的控制,才能实现室内环境质量的控制。

    4、控制的要素不同

    《标准》从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4个参数类别19个检测指标对室内质量进行控制。既要控制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环境要素(温湿度、空气流动、空气交换等),还要控制家具、电器及生活过程、办公过程及人群自身等产生的污染物、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污染物以及室外环境对室内环境的影响,如大气中的污染物产生的SoxNOxCOCO2O3、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可吸人颗粒物PM10、菌落总数等。表现为对人们生产、生活活动中的室内环境进行控制。

    《规范》所控制的基本上是建筑、装修材料产生的甲醛、氨、氡、苯五项指标及以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为主的VOCs,表现为对目前室内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进行控制。所以,无论从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上来看,《标准》比《规范》所要控制的污染物多得多,部分指标也严格些。

5.污染物限量和取样方式的区别

(1)《标准》和《规范》中规定的污染物限量不相同  《规范》将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两类:住宅、学校教室、老年建筑、幼儿园等列为I类工程,饭店宾馆、商店、候车室、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列为Ⅱ类工程。对I类工程控制比较严格,表现为对需要进行保护的弱势群体、重要场所加以保护;考虑到公共场所的一些特性,对Ⅱ类工程控制水平相对较宽。《标准》对建筑物未进行分类,控制水平是一样的。表1-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民用建筑工程规范标准限量对照。

1-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民用建筑工程规范标准限量对照

污染物名称

《规范》的限量

《标准》的限量

I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400(平均水平)活动水平

游离甲醛/(mgm3)

0.08

0.12

0.10(1h均值)

苯/(mgm3)

0.09

0.09

0.11(1h均值)

氨/(mgm3

0.20

0.50

0.20(1h均值)

TVOC(mgm3)

0.50

0.60

0.60(1h均值)

    (2)《标准》和《规范》中规定的取样要求有所不同  例如:关于室内氡浓度的取样测量要求,《标准》中分为两种情况:筛选法采样和累积法采样。采样时门窗先关闭12h,采样至少45min。“当采用筛选法采样达不到本标准要求时,必须采用累积法采样(按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的要求采样”。《规范》中的要求是: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物,要在空调正常运行条件下取样测量;对于靠自然通风的建筑物,4项化学污染物在取样前要关闭门窗1h,氡在取样前要关闭门窗24h

    6、污染物分析方法的区别

    《标准》均可选用已有的现行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而《规范》在选用分析方法时从民用

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适当的分析方法。例如:在空气甲醛分析方法中,《规范》仅推荐选用酚试剂分光光度法,同时考虑到工程检测的时效时,允许使用现场测量方法,但为了准确反映甲醛污染物水平,对测试仪器的精确度做出了一定的要求。

    《标准》中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分析,要求采用先进的气相色谱-质谱方法,而《规范》考虑到工程检测单位的经济技术能力,采取“适用原则”,可选用毛细管气相色谱方法。再如,《标准》中对氡的检测方法可以选用4种国标方法中的任何一种,而《规范》中考虑到工程检测的时效性,只对测量方法的技术方面提出了要求,而未指明采用的检测方法。这主要是从工程检测的实际情况出发,有些标准方法并不适合民用建筑工程检测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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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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