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揭秘:油烟检测标准,保护您的健康! |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油烟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1077-2019)。
该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于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排放状况中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油烟是大气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粒径在0.3微米以下,可被吸入人体呼吸系统,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 油烟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示)还可与环境中的氮氧化物发生反应,增强大气的氧化性,加速二次颗粒物的形成;油烟中含有多种有毒化学成分,对人体健康产生较大危害。
油烟主要来源于餐饮业、纺织业等工业生产油烟,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废气排放的油烟。 我国餐饮企业数量众多,分布面广,餐饮业油烟排放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油烟气溶胶细粒子是雾霾形成的原因之一,油烟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要远高于地面扬尘。 油烟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还可参与大气化学反应生成二次细颗粒物,对大气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 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严格的油烟排放标准,对油烟的监管和治理越来越严格。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 发布日期:202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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