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5种方法高效检测餐饮油烟!
 

文图|北京大元环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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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排放浓度”是餐饮油烟治理的关键词之一。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2000年2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PB5-2000。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油烟排放限值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其中小型单位的规模划分标准为基准灶头数≤6个,中型为基准灶头数>6个且≤13个,大型为基准灶头数>13个。

具体而言,一级为≤1.0mg/m³(中型饮食业单位),二级为≤2.0mg/m³(小型饮食业单位)。

《标准》还要求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一、表二规定的排放限值;具有油烟去除功能的排气道出口的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还应符合表三的规定;排气筒出口排放的油烟,其排放高度一般不应低于邻近居民建筑物的高度,应在建筑物最高点以上2米处排放。


在油烟排放检测方面,《固定污染源废气油烟和油雾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1077-2019)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红外分光光度法,适用于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工作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当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颗粒物同时存在时,采用滤筒采集油烟颗粒后,以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以称重法测定颗粒物。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和规范,有助于其更好地进行油烟治理工作,从而保障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发布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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