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国家标准公告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智慧治理,现批准《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固定污染源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 基础信息》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HJ511-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促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的构成、层次结构,划出各子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编订了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明细表。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信息化标准指南》(HJ 511—2009)废止。


  2024-02-01 实施

 

  二、《固定污染源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 基础信息》(HJ 1346.1-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推进生态环境信息标准化,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集的元数据和相关数据元的元数据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2024-02-01 实施


发布日期:2024-04-06 

Copyright@2006-2014 北京大元环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北教楼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9号永泰绿色生态园C-11
邮编:100085 邮箱:dayuan@vip.126.com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80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