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其他环境部门法典制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环境法作为一个全新的法律部门,法典的制定肯定会遇到许多问题和挑战。其他法律部门中法典制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对于环境法律部门法典的制定,往往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和参考意义。就我国的各个法律部门来说,宪法、刑法、诉讼法都已经制定了自己的法典。在这些部门法典的制定过程中,理论方面所进行的研究、探讨和由此产生的有关理论研究成果,以及这些理论研究成果对法典制定的指导、促进、支持和帮助作用等,对于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准备工作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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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这些法典在具体制定过程中形成和积累的立法技术、经验性做法等,也能够为环境法典的具体制定提供参考甚至直接加以采用。此外,这些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典在执法、司法和守法层面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有关的实践经验,对于环境法典在制定时如何采取相关措施,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便于适用和施行,同样有着很好的帮助作用。这些属于我国自己的现代法典制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对于我国环境法的法典化立法是一种尤其重要的立法资源。

除了宪法、刑法、诉讼法已经制定出自己的法典外,民法、行政法也在积极进行法典化的准备工作。民法和行政法的法典化准备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一段时间,尤其是民法,民法典的编纂制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成为民法学界的一个重大目标,相应的准备工作一直在不断展开和逐渐深入。客观地说,民法典编纂的准备工作相当扎实,目前已经进入到准立法阶段,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考察我国民法的法典化准备过程,可以发现,无论是民法学界,还是实践部门,都作出了大量的努力,发动了整个民法学领域中的一切资源,因而也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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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在理论探讨方面,民法学界先后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论战,论争的内容不断深入,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充分详实的理论论证,打牢了理论根基;在草案建议方面,民法学界先后拟定了多个民法典学者草案稿或专家建议稿,其中影响较大、代表性较强的就有三个之多;在理论研究成果方面,大量的论文、论文集、专著纷纷发表、出版。在如此充分的努力和准备下,民法法典化的进程正快速推进着。民法法典化的准备过程对于环境法法典化来说具有现实的和直接的借鉴意义。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民法典编纂准备过程中理论与实践层面的经验和做法较之宪法、刑法和诉讼法法典,更加具有参考与学习的价值,更是一种宝贵的资源。

发布日期: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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