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立和完善环境标准实施的激励机制 |
排污企业的监督是保障环境检测标准实施的手段之一,同样建立激励机制也是促进企业严格执行环境标准的手段之一。在监督机制不强,激励机制又缺乏的条件下,企业决不会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因为执行环境标准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这样就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严格执行环境标准的企业在市场上就会缺乏竞争力,不执行环境标准的企业由于生产成本低,反而有市场竞争力。这对严格执行环境标准的企业来说是不平等竞争。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出于市场竞争的考虑,企业一般都不愿主动地严格执行环境标准。 要使环境标准得到全面的有效的贯彻实施,必须采取“疏”与“堵”结合的方针,一方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对违法排污的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强制它们执行环境标准;另一方面要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自觉地执行环境标准。 建立激励机制要从多层面入手,对严格执行环境标准,环境保护搞得好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大力进行宣传,为他们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的可以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特别突出的还可以给予物质奖励,使他们充分体会到保护环境,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光荣,超标排污,破坏环境可耻,从而形成主动执行环境标准的自觉性。 在经济政策上,通过征收环境污染费(或税),调节排污企业内部成本外部化导致的企业间不平衡的问题,使所有企业都在一个平等的条件下竞争,这样有利于激励企业积极地自觉地执行环境标准,搞好自己的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管理上,可以建立环境信誉制度,对认真执行环境标准,环保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进行环境信誉评级,依信誉等级的高低确定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环境信誉等级高的可降低监督检查频次,环境信誉等级低的监督检查频次增高,无信誉等级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也可以建立红黄绿挂牌制度,达标企业挂绿牌,达标不稳定的企业挂黄牌,严重不达标的企业挂红牌,并要求停产整顿,限期治理。 在产业政策上,鼓励环境保护好的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使其技术和产品进入市场,限制环境保护差的企业发展,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将其淘汰。充分体现产业政策对环境保护的导向作用。 |
| 发布日期:2018-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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