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江西、河南两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受喷淋干扰
 

两起人为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行为,近日被环保部通报批评。114日,环保部官网通报,20179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下称“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两地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已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近日,环保部印发《关于近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有关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指出,近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国控站点检查时发现,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保部已分别致函两省环境保护部门,责成严肃查处。

  环保部监测司负责人介绍,江西省新余市飞宇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经查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因考核压力大,安排雾炮车在国控站点附近开展喷雾作业。江西省新余市责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向新余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对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直接管理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当值雾炮车司机予以辞退处理。

  该负责人介绍,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经查系信阳市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对道路旁树木冲洗时所致,不知树后有国控站点。河南省信阳市已责令南湾湖风景管理区分管环保工作同志作深刻检查;给予负有网格化监督监管责任的负责同志纪律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城市的国控站点受到人为干扰,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预。

  2017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严肃查处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我部已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人为干预行为纳入当地 12369’举报受理平台,便于社会和公众监督举报。”环保部监测司负责人表示,不论是否人为有意干扰,不管是否对监测数据造成明显影响,水雾直接喷淋国家网或地方网的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都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

  针对以上两起干扰环境监测典型案例,环保部监测司负责人称,下一步,对于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问题,环保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视情节轻重,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处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连带追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环保部将公开约谈涉事城市政府负责人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

发布日期: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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