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保障环境标准实施的技术条件
 

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技术手段的提高是保障环境标准得以有效实施的技术条件。经过多年的努力,应该说我国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环境监测的技术手段已经得到了很大提高,特别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大量新的技术手段的采用,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监测队伍的力量,为保护环境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在我国还没有形成社会化市场化的环境监测机制,环境监测还仅仅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不是社会化服务行为,还缺乏自我发展的活力,再加之经济技术发展的地域性不平衡,使得环境监测队伍和监测技术手段也存在不平衡发展的状况。目前,受技术手段制约,在线监测还应用较少,还主要依靠比较经典的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的方法进行污染源监测,对绝大多数污染源都不能进行即时准确全面的监测,反映其排污状况,因此而影响了环境标准的全面实施。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耳目”,没有强有力的监测技术手段,环境管理就只能是“耳聋眼瞎”,得不到准确的监测数据,难以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当然也就不能有效地实施环境标准了。要有效地贯彻实施环境标准,就要从监测机制上、技术手段上、法规制度上为实施环境标准创造有利的条件。

    从机制上主要是将环境监测逐步转变成社会服务行为,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充分利用社会上的监测资源为环境管理服务,这样才能改变目前环境监测单纯依靠政府,而政府又受经费有限的制约对环境监测独立难支的局面,从而可以形成在经济利益激励机制下促进环境监测蓬勃发展的环境监测新机制。当然,政府对环境监测队伍的管理和监测市场的规范仍然是必不可少的。

    从技术上主要应顺应环境监测由单纯的人工实验室监测为主逐步向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在线监测与人工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的要求,大力提倡和推进环境监测手段的现代化,使用遥感卫星监测系统和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在线监测系统,即时准确地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实现监测技术的现代化,为有效地对污染源进行监控,实施环境保护标准提供技术依据。

    在法规上要建立保障环境监测的法规体系,一方面要制定环境监测条例,明确环境监测的地位、任务、操作规范、权利、责任等以保障环境监测得以规范而有序地开展:另一方面要把先进的自动化、网络化的在线监测技术手段列入法定的监测方法标准中去。通过技术手段的提高使环境监测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保障环境标准的全面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条件。

    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改变传统观念,重新认识环境监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将环境监测由单纯的政府行为变成为政府监督规范下的市场化的、社会化的服务行为。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进行环境监测社会化市场化的试点,全国探索其监测体制、监测机制、监测法规制度、监测队伍、监测手段等方面改革和完善的途径。为在全国全面实现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使环境监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满足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创造条件。

发布日期: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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