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怎样防止地下水污染 |
地下水是指地壳以下的承压水和潜水。由于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有循环补给的关系,地表水一经污染就会在水循环中把污染传人地下,使地下水受污染。所以防治地下水受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倚赖于防止地表水污染。《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及《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对防止地下水污染专门作了如下的规 定: (1)划定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该法实施细则作了如下的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从事下列活动:①利用污水灌溉;②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污泥作肥料;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④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存储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 (2)防止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①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②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地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3)防止开发、回灌活动污染地下水。①开采多层地下水时,对法律规定不得混合开采的水层,应当分层开采;②新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受污染;③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对补给地下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标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④矿井、矿坑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应当在矿床外围设置集水工程,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 发布日期:2017-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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