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前有哪些国际环境公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
目前主要的国际环境公约如下。 (1)《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由1972年6月5~17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旨在鼓舞和指导世界各国人民共同保护和改善环境。该宣言共提出了7项共同观点和26条共同的原则。 (2)《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由1992年3月1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在《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旨在开辟一个全球各国人民合作解决环境问题的平台,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全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宣言提出了包括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内的27顼原则。 (3)《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前者于1985年3月由UNEP制定、22个国家和欧洲经济委员会在维也纳签署,后者于1987年9月由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国际会议上通过,之后又经过修正,目的均是要求各国减少破坏臭氧层的污染物的排放,保护臭氧层。 (4)《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88~1992年问逐渐形成,1992年6月由153个国家联合签署。主要目的是要求各国减少C02排放量,保护全球气候。 (5)《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在内罗毕通过,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的珍贵基因,合理利用地球上丰富的生物资源。 (6)《巴塞尔公约》,于1989年3月由32个国家代表即欧洲委员会共同起草,主要针对有害物质越境迁移提出了一些条款,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国际贸易和异地生产。 |
| 发布日期:201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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