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加码!湖北首次将造假环境检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政府项目
 

  因伪造监测数据,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湖北省环保厅列入湖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和政府委托项目。监管必须加码,否则我们呼吸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是奢侈”......

  

  据湖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北省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督办工作反馈的情况,省环保厅对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有组织废气检测报告》进行了抽查,并组织专家现场调阅了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和数据。

  

  检查发现,这家公司去年1022日组织的现场监测中,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仅储存有一次监测数据,与检测报告中表述的检测频次(3次)不相符,且从去年1022日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中调出的烟尘采样体积、含氧量、氮氧化物浓度等原始数据与当日采样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不一致。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伪造监测数据,包括以下情形:(一)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的;(二)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据此,湖北省环保厅判定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和《关于全面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湖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据悉,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一案已被提交至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下一步处理。对待此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湖北省将给予严肃处理。(余桃晶 王煦)

  

  相关链接

  

  据悉,为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今年3月,湖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和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建立调查处理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形成合力,采取双随机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质量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监测活动中涉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曝光】又一检测站检测数据造假被立案调查!

  

城市快报讯,最近,天津市对津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涉嫌检测数据造假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据悉,这是本市近期第二次对机动车检测站造假行为进行通报并立案处理。

  

  42日,市环保局在配合环保部机动督察组对本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中,发现一辆福田牌载货汽车存在冒黑烟情况,经对该车进行现场检测,确定其超标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金400元。

  

  45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该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开展了进一步调查,调取了该车排放检验信息,发现该车于213日在津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接受排放检测,该检测站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为合格。

  

  通过分析该车排放检验视频监控及检测报告,发现津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在对这辆载货汽车排放检测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导致超标车辆通过环保检验的行为,市环保局已对该站进行立案处理。目前,已暂停该检测站环保检验功能。

  

  31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西青区润华机动车检测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站于220日为一辆帕萨特车出具达标数据虚假的检测报告,市环保局依法对该检测站立案处理。

点击室内空气检测返回北京大元环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官网首页

发布日期:2017-05-14 

Copyright@2006-2014 北京大元环境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北教楼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9号永泰绿色生态园C-11
邮编:100085 邮箱:dayuan@vip.126.com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28044号-4